第140章 一杯倒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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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彩华一脸不相信。

“我真不喝,你们两个喝吧。”

孟晚棠有点儿可惜地问:“你真不喝呀?”

“真不喝,你不用劝我,你快点儿喝吧,我就吃点儿猪耳朵就行了。”

换做平时陆彩华是绝对不会说这句话的。

今天她要是不这么说,孟晚棠绝对会劝她喝啤酒。

“那行,你多吃点儿猪耳朵,这猪耳朵是我卤的,味道绝了。你在外边儿绝对吃不到。”

孟晚棠心情可美了,端着啤酒喝了一口,感觉这日子就缺少了一点儿炸鸡。

等到肉鸡这个品种出来了,她一定要养个几十只。

不!

几十只肉鸡哪里够吃的?她要养上百只肉鸡。

到时候天天吃炸鸡,馋死隔壁马家老太婆。

孟晚棠端起酒杯跟陆青野碰杯:“这啤酒还怪好喝的。”

陆青野觉得她有一点儿喝多了。

可是她明明就只喝了一口,怎么就喝多了呢?谁的酒量能这么浅?

孟晚棠抱着酒杯有点儿舍不得喝,可是啤酒开了就得喝。

“呜呜呜,好想吃肉肉。”

孟晚棠说话的时候大脑已经失去控制了,感觉整个人都在飘。

陆青野眼底带笑,夹了一块猪头肉放在她嘴里。

“猪头肉行吗?”陆青野还问。

孟晚棠吃着猪头肉,眉心皱得可紧了,那表情相当纠结。

“其实我想吃炸鸡。”

孟晚棠说完就狠狠地叹了一口气。

可惜,现在根本就吃不到。

陆青野默默地把这句话记在心里:“想吃炸鸡,今天可能不行,改天我买一只回来给你解解馋?”

孟晚棠还有点儿好哄。

她嘟着嘴摇摇头:“算了,过几年再吃吧。”

现在研究肉鸡的人,好像已经快要研究出第一代肉鸡了。

再过个几年肉鸡就遍地走。

改革开放以后,经济迅速腾飞。

她别说吃炸鸡,就是吃一只扔一只,也完全能吃得起。

孟晚棠相信自己,一定能赚到很多钱。

她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,一边儿喝着,一边儿跟几个小孩儿说。

“狗蛋,狗剩,大妮,二妮,还有小胖三妮,你们几个都要好好学习,听见了吗?说不定以后你们有机会能读大学。等你们真的考上大学了,我就送你们一人一辆车,一人一栋房子。”

陆彩华听着就偷偷地抹泪儿。

谁家姑娘还能有房子呀?

“妈,你可别吹牛了,你要是真有门路,你也早就去上工农兵大学了。哪还用得着嫁给我爸?”狗剩是专业拆台小能手。

小伙子非常现实。

孟晚棠立刻坐直身子,抬手刮了下小家伙的鼻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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