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:论男女、木棉树(1 / 2)
是日,我与怀仁慢慢行走于杭城古道,沿湖遥望苏公堤,白公堤岳飞祠等古迹,其间诸多书院茶室。
我便想起了祝英台赴杭州求学遇梁山伯的传说。实际上传说本就是现实中不存在的事:古代的社会制度和传统是女子不能上学的,男权社会形态中,社会主导地位还是男子,女子不能参加科举、也不能从军。从礼教上男女授受不亲,自古社会阶级很严格,什么“女驸马”和“花木兰”,在当时是违背常理的。
“同窗共读整三载,
促膝并肩两无猜,
十八相送情切切,
山伯永恋祝英台”。
我用怀仁能理解的语言讲起这个民间故事,迷人的传说大概源出于这小小的事实:一个女子乔装为男,到学堂读书,后来爱上了一个男同学,却不肯说出自己是女的。父母不知道,将她另许了人家。男同学知道她是个女的,想订婚,已经迟到了。结果,两人都郁郁而死……
听完他蹙眉道:“人世间怎有这样的事,若我是那男子,必带着这女同学远走高飞,怎可听家中安排”。
“这男子也太傻,竟然不知道对方是个女子”他又说。
“中国古时对女子的禁锢是非常残酷的,不仅仅是三从四德的道德绑架”。我指指前面缓缓困难行走的小脚老太太:“还有很多肉体上的折磨。”
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。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,使之畸形变小。一般女性从四、五岁起便开始缠足,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,也有终身缠裹者。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,兴起于南宋。明清时期缠足进入鼎盛期。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,论贫富贵贱,都纷纷缠足,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。
“什么三寸金莲,还有很多此中癖好者,真不知这样有什么好看”。我感叹。
“男子女子,皆为天主的孩子,是平等的,只不过构造不同罢了,男女都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使之健康”。他认真道:“其实西方也有很多谬论,说夏娃是亚当的肋骨,无非也把女子看成男人的附属品,而所谓的绅士风度,下意识中也是把女子放在需要相让的弱势地位。”
“还有东西方都有个古怪的毛病,女子和男子成婚后都要跟夫姓。”我补充。
“男子女子,生理构造也许有差异,他们在精神高度上是平等一致的”。怀仁再次强调自己观点,他身处这样的时代,却有这样的认知,不愧是我看中的人。
斜阳将我和他的身影拉得长长,并肩而立,我想起几百年后诗人舒婷的《致橡树》:
我如果爱你——
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,
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;
我如果爱你——
绝不学痴情的鸟儿,
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;
也不止像泉源,
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;
也不止像险峰,
增加你的高度,衬托你的威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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