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败家子身份(1 / 2)
陈旭喉咙处传来一阵剧痛,刚要下咽的唾沫被猛烈的咳嗽出来。与之同时,揉了揉粘在一起的眼皮,眯出一条缝隙。
四周是白纱绣花帷幔,身上盖着正红色绸缎丝被,身下是浮雕檀木床榻,整间屋子内散发着淡淡的檀香气息。
陈旭心里咯噔一声,连忙睁大了眼睛,掀开纱帘。正对面是一座香樟木插屏,近处是八仙桌,桌子中间放着砚屏,左侧是文房四宝,右侧是砂壶、玉杯,清一色的古风家具。
我不是被金手指砸死了吗?
嘿嘿,这似乎……有点意思!
陈旭抿着嘴露出一副诡异的笑容。这大概是穿越了,陈旭万分笃定。
若是旁人遇到这种事情,定会是吃惊万分,捶胸顿足。陈旭却是一脸淡然,甚至有些激动。
前世的他是一名医科大学的穷学生,加上奇丑无比的长相,受尽冷眼。医院实习的时候,也是历经坎坷,最后因为一次地震而被活活砸死,不曾想竟是穿越了!
上辈子活的太累,也没什么牵挂,穿越倒是个不错的选择。
魂穿……一定要是魂穿!不然还是要输在起跑线上。
陈旭对前世的相貌是极不自信,既然要穿越,那就彻底一些,索性连相貌也换掉。
怀着忐忑的心情,陈旭走到一面三尺高的铜镜面前,定睛一看,先是愣了半天,然后乐了“陈旭啊,陈旭,你要记住,这张俊美的脸是用来吃软饭的,打死也不能浪费!”
正如鲁迅先生在《新的蔷薇》里面说过:为赤贫的绅士计,目前最好的办法,我以为莫如弄一个有钱的女人做老婆。
陈旭一动不动的盯着看了好几分钟,简直被这张俊美的脸给迷住了。
这一瞬间,陈旭甚至怀疑自己的取向问题,片刻之后又释然了:男人喜欢男人才叫断背,我这是自己喜欢自己,应该叫做自我认知的新高度!
“镜子啊,镜子,虽然我长得帅,你也不要脸红。”陈旭深吸一口气,感觉人生达到了巅峰,就连镜子也被他给迷倒。
这倒不是陈旭自恋,铜镜中当真泛着一抹红色的光晕。
若不是被这红光干扰,陈旭决计对着一张脸看整个晚上。
这红光并非别物,正是陈旭身上的朱红色长袍。
“赶快进去,别让姑爷等烦了!”一个冰冷的声音从隔扇门外传了进来。
“吴嬷嬷……我……”另一个甜美的声音显得有些委屈,最后还是推开了房门,与陈旭仅仅隔了一道屏风。
与此同时,陈旭身体一怔,大量信息涌入脑海,显然是属于这个身体主人的记忆。
这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朝代。
说它熟悉,是因为这个朝代之前也经历了三皇五帝、夏商周,甚至建立了秦朝,跟陈旭熟知的历史没有任何区别。
说它陌生,是因为秦朝之时产生了偏差,秦始皇大肆开辟疆土,形成了空前统一的盛况。向南,直达东南亚各国,向西,包含古天竺。
自秦朝之后,又过了一千多年,其中历经了几次朝代变更,如今的王朝名为大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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